第三十九条 如确有特殊事由一个月内请假需要3天以上,皆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起办理,才属遵守公司制度,否则视同旷职论,一律开除。
第四十条 天灾人祸以及不可抗力之重大事由,提出相关证明,经核准后,不列入上述规定,视具体情况,公司另行做出决议。
第四十一条 未有特殊事由,休假不得安排连续两天以上。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项会议均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10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业务培训亦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10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四十四条 为维持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体性活动,如庆生会、公司聚餐、旅游、聚会等一切团体式活动,全员皆须参与,并列入考勤范畴,不得临时请假。(拥有荣誉假单者,可弹性请假,并不扣罚当月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如确因病重不能上班,须在上班时间以前电话通知其上级,得到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治疗,假毕须填写补假条与职业医生之相关证明。
第四十六条 公司有权对经常患病之员工安排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以确定其在身理与心理方面是否适合继续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任何员工办理病事假超过15天者,上月薪资全额停发,待正常上班满一个月后,统一在次月6日发放薪资时一并发放。
第四章 会 议 制 度
公司各项会议采用会议主持人制度。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为最高领导,会议主持人负责拟定会议议题、调控会议氛围、掌握会议时间以及维护会场纪律。各项会议以简洁明了为原则。参与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会议主持人统一安排。除晨会外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对所参加会议进行会议记录。会议主持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交由公司进行存档。会议议题必须明确,所议各项事宜条理清晰,会议讨论结果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会议分固定会议与临时会议。
固定会议有以下几种:
一、 公司全体大会
1、 晨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各部门主管轮流担任。时间控制在6至8分钟。会议时间为每天早上上班时间。会议议题必须使全体员工能通过此项会议迅速调整到最佳工作状态并能梳理当天工作计划。
2、 每周例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店长主持。时间控制在30分钟。会议时间为每周二17:00。会议议题为一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工作计划;通报表扬与批评该周表现优秀与表现不佳员工;宣达公司政令;该周所遇到的各项工作瓶颈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 月总结会议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店长主持。时间控制在45分钟。会议时间为每月尾日17:30。会议议题为当月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工作计划;宣达公司政令;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通报各项政令实施情况以及各项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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