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薪资制度与员工福利
第一条 薪资制度
第一项 员工薪资由底薪、岗位津贴、职务津贴、业绩奖金、综合奖金、公司福利奖金等构成,底薪与业绩提成百分点在各自和约中将会分别注明。其中综合奖金包括:全勤奖、个人单项业绩考核优秀奖、个人综合业绩考核优秀奖、团体业绩奖金等。
第二项 员工每做满贰年,如公司继续聘用,其薪资自动晋升1级(1级薪资为人民币200元整),此待遇为员工晋级薪资,不纳入底薪范畴。资历愈深,晋级薪资愈多。
第三项 公司每月6日发放上月底薪、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全勤奖以及福利奖部分,并于6日实施员工奖惩制度中有关经济上的奖励与扣罚。(注:若当天遇假日或特殊原因,公司可视经营状况提前或延迟一日发放。)
第四项 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个人业绩奖金、团体业绩奖金以及各项考核优秀奖金。
第五项 个人薪资及奖金部分属机密事宜,个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可直接与总经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或他人薪资而导致其他员工情绪不满,造成人心涣散,进而影响公司日常作业时,该员工以泄密论处,记大过一次。
第六项 新人到职后,若表现合格,通过评估,可申请核发业绩奖金,若该员工表现优异,可提前申请核发。
第七项 年终奖金发放情形根据公司全年业绩好坏决定,公司业绩愈好,领得愈多,反之愈低。个人年终奖金多寡视个人全年综合考评而定。若公司全年运营状况过差,但个人全年表现优异者,公司仍酌情发给考核奖金。
第八项 各部门主管享受主管职务津贴,店长享受店长职务津贴,特殊岗位可享受岗位津贴。
第九项 门市部每月超额完成任务并保持部门业绩第一者,获个人业绩考核优异奖,连续3月获该奖项或于全年12个月份中超过半数月份皆获得该奖项者自动成为公司优秀员工,享受公司优秀员工之各项福利。
第十项 年终将根据各位员工日常之表现,评定公司优秀员工壹名。
第十一项 员工到职未满壹年,以其为公司效力之天数按全年百分比发放年终奖;未满三月者,不享受年终奖福利。
第十二项 特殊部门之技术含量较高之员工,公司将酌情发放技术津贴。技术津贴每半年调整一次,按员工勤务考核成绩、工作效率以及业绩成长度为调升依据,并视公司业绩发展成长额表而订定,由各部门主管推荐,店长考核,经总经理批示核发(每年三月及九月调整,于次月核发,当月已办理请辞者不予核发)。
第十三项 部门奖金制度,应视公司各部门业务业绩由各部门主管另行制订,经总经理批示推行。
第二条 员工福利
第一项 给予到职满三个月后之正职转正员工,小月8小时,大月4小时之外出假,每次使用以一小时为一单位,不得累计或借用使用,使用时间须非公务繁忙之时及公司人手不足之时。
备注:外出假实施要则:
1、外出前,须填妥“外出假单”经主管签名许可后,方可外出。
2、同部门不得同时外出二人或以上。
3、一次不得超过二小时以上。
4、同月记小过一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外出假。
5、未依外出时间回公司报道者,除以迟到论处外,并取消次月外出假。
6、当月事假超过一天以上者,取消次月外出假(含旷职)。
7、上月迟到或开会迟到者,取消次月外出假。
8、外出假逾期未归,不得事后补情事假。
9、凡违反前述八项原则者,当月或次月不得再请外出假。
第二项 所有员工享受免费工作午餐,值班人员另外享受免费工作晚餐之待遇。公司于正常营业时间可于用餐时间内自行用餐并休息,用餐时间为中午11:30至12:30,每人用餐、休息时间为20分钟以内,由各部门主管自行协调,员工个人配合。
第三项 为公司效力满一年以上之员工,公司给予带薪年假。假期视公司具体运营情况而定。若员工因工作需要自动放弃带薪年假,期间薪资公司按日常双倍支付。
第四项 一线员工享受公司免费定购工作制服,并按公司制度于上班期间规定着装。工作制服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员工离职或与公司解除和约时,必须按规定缴回工作制服,若遇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若在职期间,工作制服遗失、损坏、过脏等,按制服实际金额上缴公司后,方可再度申领。
第五项 给予表现优秀之员工特批荣誉假单,供其福利。荣誉假单为正常休假之外,额外享受之待遇福利,若该员工由于工作需要自动放弃荣誉休假,此期间薪资按平日薪资双倍支付。荣誉假单仅限单张使用,并不得累积。
第六项 逢重大节日(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公司将发放所有员工应节礼品或与之相应之奖金以做福利。
第七项 员工生日,若表现优异者,由主管于生日前三天报请店长,方可实施奖励。
第八项 公司会定期与不定期的举办活动,比如晚会、聚餐、聚会、旅游等,凡是公司所属之员工,皆免费享受期间一切福利,但若自动放弃不参加者,除无法要求补贴相应之金额,并按照当月休假天数扣除之。(若公司团体业绩未达标准,或不景气、经济萧条,影响上下年度公司之财务状况,则酌情实施)
第三条 年资特别假日数表如下:
第一项
服务年次(年)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持假日数(天) 1 2 3 4 5 6 7 8
第二项 年资特别假,以转正签立合同日算起换算,若员工中途请休假时间过长,超过一个月以上则不享受与累计该年度年资特别假。年资特别假达八年以上,一律以8天计。
第三项 到职未满12个月不予计算。
第四项 年资特别假是为鼓励资深员工之终年辛劳而订定的小月带薪假期,若该年当月举办旅游活动时,则该休假天数及日期必须配合公司团体作业为是。
第五项 年资特别假仅限于小月期间休假,大月、节假日或公司业务繁忙时不得提出申请。
第四条 员工消费福利
第一项 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该员工服务满一年依门市价7.5折,主管7折,服务未满一年者,以8折计;资深员工到职满二年后,每多一年,消费下降0.5折,以此类推,股东消费另行办理。
备注:
1、员工消费及股东消费,一切程序皆须开单作业,维持系统正常化与流程规范化。单子上须有当事人与店长之签名。
2、任何员工、股东未选的毛片、底片,皆不可私自取走,违者议处。
3、本套系外之超额消费、后期消费等,一律7折优待。
4、员工消费或股东消费,各项销售成本无利可言,因此无法列为个人业绩奖金、各项福利奖金与个人业绩考核。
5、礼服消费若非包套系之全套服务时,一律以门市价7折租价计,买断另议。
6、婚纱照之外其它拍摄项目另议。
第二项 员工之亲戚、好友、同学与邻居结婚,请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会给予最大的优惠方式,须事前填单报备为准。
第三条 员工培训、晋升、干部福利及考核
第一项 自新人到职,通过初期培训、在职考核与考试等手续后,即可拥有本条例所设之各项参与机会。
第二项 一般员工除底薪、各项津贴及业务、业绩奖金之外,凡通过季度、半年度、全年度之评比、考核、升级考试等(含口试、笔试及综合评估等)可累计进级、争取加级奖金。
第三项 一般员工分为5个等级,从新人到职起至签署和约转正起即名列5级员工,日后视个人成长及通过评比考核晋级,每多一级即增加人民币50元,列为底薪。
第四项 在职一般员工考评为10大项:1、工作质量、业务效率;2、工作绩效;3、贯彻纪律、出勤作息;4、人际人缘、团结协作;5、服务品质、敬业精神;6、责任感、荣誉心;7、向心力、认同感;8、爱惜公物;9;学习精神;10、个人潜力。(以上每项评分最高为10分,累计最高为100分)
第五项 在职一般员工考评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店长监督。
第六项 干部考核重点为10项:1、部门业绩效率;2、部门员工表现;3、个人工作效率;4、行政领导能力;5、组织策划能力;6、沟通协调能力;7、贯彻执行能力;8、士气凝聚能力;9、责任担当能力;10培训带动能力。